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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印发《关于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促进体育消费扩容升级的行动方案》
上传时间:2024-06-30 来源:市规划编研中心

2024年524日,江西印发《关于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促进体育消费扩容升级的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促进体育消费扩容升级的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24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促进体育消费扩容升级的行动方案

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是加大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的客观要求,也是丰富体育消费场景、促进体育消费扩容升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全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有效改善,体育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仍存在服务水平较低、均衡性和普惠性不足、体育消费市场活力有待释放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促进体育消费扩容升级,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夯实基础、扬优补短、改革创新、重点突破,推动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体育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0%、人均体育消费支出达2300元以上,体育产业总规模达2300亿元。到2030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育消费快速增长,体育产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人均体育消费支出达3000元以上,体育产业总规模达28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场地设施供给。开展全民健身设施现状调查,建立动态更新的全民健身设施数据库。组织编制全省体育场地设施布局规划,强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保障。建立省级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库,每年储备一批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齐健身设施短板,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覆盖率。充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等可用空间,新建或改扩建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加强山地户外营地等户外场地设施建设。鼓励各地依托城市公园、沿河沿湖地带、郊野山地等因地制宜建设健走道、登山道、骑行道等健身步道,逐步打造“环赣步道体系”。(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提升场馆开放水平。开展公共体育场馆节能降本和数字化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场馆管理和赛事服务水平。鼓励各地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化运营机构,推动公共体育场馆综合开发与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保障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健身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办好省运会等省级综合性赛事。打造“运动赣鄱·活力江西”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总品牌。推动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等品牌赛事升级。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民族民俗等特色体育赛事活动。建立全民健身运动项目库,每年定期发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目录。制定江西省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标准和效益评估体系,健全赛事活动安全防范与应急保障机制,严格赛事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宗局、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

(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乡镇(街道)“1+5”(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体育社区社会组织)全覆盖。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运动项目普及培训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动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

(五)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健全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丰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内容,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教练员及体育社会组织等在普及运动健身知识、传授科学健身技能方面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掌握正确的健身方法。编制江西省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评价标准,开展全民健身“五有阵地”(有场地服务、健身组织、赛事活动、健身指导、传播推广)建设试点,探索全民健身集中供给江西模式。在高校、医院、养老院、康复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遴选一批试点,因地制宜探索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强市、县(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建设,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常态化开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残联)

(六)壮大体育市场主体。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体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体育企业上市挂牌和再融资,推动1-2家体育企业上市。引导本省体育企业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体育企业合作,吸引优质体育企业落户江西。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争创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定期发布体育企业品牌榜单,培育引领全省体育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到2025年,体育规上企业达到150家;到2030年,体育规上企业达到200家。(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七)培育发展赛会经济。积极推动“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建设,立足本地文化、生态、产业等资源,深入推进文体旅商展融合发展,全面释放赛事辐射效益。支持各地打造体育赛事名城和竞赛表演产业集聚区。吸引一批国内外一流体育赛事运营机构落户江西,培育一批本土专业体育赛事运营机构。孵化培育体育旅游、体育用品等体育行业细分领域品牌展会。申办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在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在赣标杆性展会中增设体育板块。(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

(八)加强体育消费引导。支持南昌、新余争创国家体育消费活力城市,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积极参与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创建。鼓励各地发放体育消费券,结合体育赛事设立不同主题的体育消费周、消费月、运动休闲体验季等。鼓励邻近市、县联合推行跨区域的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主题年票、联票。鼓励景区景点结合户外运动路线、体育旅游线路开展打卡、运动积分活动。职工健身可依规纳入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发布江西体育消费指数,推出十大体育消费新场景、体育消费热门商户榜、体育消费热点城市榜等。鼓励各地开发户外项目体验、体育夜市等促消费活动。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广场舞、健步走、篮球赛、足球赛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赋能乡村振兴,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总工会)

(九)扩大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国内外体育组织联络,积极引进影响力强的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落户江西,形成赛事与市场良性互动,体育与消费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依托南昌、赣州等“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景德镇等文化节点城市,深化与重点国别(区域)体育领域交流合作。加强中华传统体育活动国际交流,支持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邀请国际大众体育知名机构、专家来赣考察、交流和指导。(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外办)

(十)培育数字体育发展新动能。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5G等新技术,将数字体育建设融入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服务管理全过程。实施数字体育创新发展工程,发挥数字体育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遴选一批有条件的城市、体育企业、体育场馆开展数字体育试点,探索在线健身、线上赛事和培训等数字体育发展新模式,建设一批数字体育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信息中心、省数据局)

(十一)打造体育产业链和集聚区。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由提供“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变,打通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推动向健身休闲、体育培训、竞赛表演等领域延伸,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鼓励有基础的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体育产业相关标准研制。引导各地围绕一个体育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形成产业链完善、地标特征明显的体育产业集聚区。鼓励各地挖掘有潜力的体育产业项目,做优做强特色体育产业。(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二)构建户外运动产业生态圈。创办江西省户外运动发展大会,探索“户外运动+”产业新模式,激发户外运动市场活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布局户外运动项目,开展户外运动产业生态圈试点建设,遴选推介年度十大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十大户外运动好去处等,带动户外运动相关制造业、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三)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和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实施体育品牌项目培育工程。到2025年,新增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个以上、体育旅游精品项目15项(次),新增国家体育产业基地2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10个以上;到2030年,全省体育旅游精品项目达到100项(次),新增国家体育产业基地5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4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四)强化政策与要素保障。积极落实体育产业涉及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探索建立区域性体育资源交易平台。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依托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体育产业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投资主体和渠道多元化,实现对体育产业项目的引导和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探索推出“体育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高等教育资源,加大对体育人才的培养。将体育高层次专业人才纳入江西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江西省双千计划、赣鄱俊才“双高”项目选拔范围。出台江西省关于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机制。加强对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健身教练从业者服务全民健身能力。支持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联合攻关、委托研发和特聘专家等形式柔性引进体育产业人才。定期开展全省体育系统体育产业专题培训。依托优质企业,建立一批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实训实习基地和示范机构。(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三、保障措施

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促进体育消费扩容升级事关全体人民健康福祉,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体育助力稳经济、促消费、激活力的独特作用,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人员配备、资金支持和资源配置,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广普及全民健身理念和体育健身文化知识,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典型,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激发全民参与健身热情,营造促进体育消费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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