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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杭州市批复《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全文如下:
市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的请示》(杭建城〔2024〕5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杭州市域。
(二)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以系统化、全域化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杭州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依托江南水网特点、生态园林城市特色、数智化优势,因地制宜,把杭州市建设成为安全生态、集约节约、韧性宜居的海绵城市建设典范。
(四)规划原则:以生态优先、安全为重,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系统施策,有序实施、机制保障为原则。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总体布局、系统统筹、管控要求、近期建设区域规划、规划管控与规划衔接、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等内容。
二、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划》成果由文本、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规划》由你委负责解释。
五、《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