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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印发
上传时间:2023-07-01 来源:市编研中心

2023年6月13日,《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印发,《规定》共有18条,立足“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聚焦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和利用,完善传统风貌建筑修缮管理等制度规定,为保护利用好传统风貌建筑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规定》明确认定标准,将能够成片、成组、成线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或者位于历史文化街区等的保护范围内作为区域整体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的重要组成,以及能够一定程度反映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艺术价值、民俗传统、时代特征,或者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建筑物、构筑物,确定为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法定化利于留住文化根脉络,彰显广州特色,完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多层次的保护对象体系。

《规定》明确认定程序,规定传统风貌建筑实行名录保护制度,经普查、推荐申报、专家论证、征求所有权人和公众意见等程序后,由区政府批准公布传统风貌建筑。

《规定》明确保护图则编制,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要素,提出修缮要求、合理利用措施等,与文物和历史建筑予以区分,传统风貌建筑强调成片、成组保护,作为历史地段的典型环境要素,传统风貌建筑更注重外观风貌的保护。 

《规定》还对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管理责任;确定保护措施,明晰行为规范;坚持以用促保,鼓励合理利用三大方面做了细致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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