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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系统增汇规划 (2021-2030年)》印发
上传时间:2023-05-12 来源:市编研中心

2023年4月7日,《黑龙江省生态系统增汇规划(2021-2030年)》印发。这是全国首部关于生态系统增加碳汇能力的规划,是规划期内黑龙江省生态系统增汇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与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效衔接,进一步增强了《规划》的统筹性、引领性、实效性。《规划》准确把握黑龙江省生态系统的增汇现状、优势、战略机遇与挑战,明确了规划期内开展生态系统增汇工作思路、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空间布局,提出对森林、耕地、湿地、草原和冻土五类自然生态系统的增汇安排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充分释放绿色生态新优势,积极落实《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依托黑龙江省自然生态系统资源禀赋,聚焦生态系统增汇重点问题,科学实施自然生态系统增汇措施,全面巩固和提升省域自然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促进全省碳汇经济发展,打造我国北方绿色碳汇生产基地,建立北方森林碳汇示范基地,夯实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指出,要优化全省生态系统碳汇资源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系统碳汇总体布局,巩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空间,保护耕地生态系统固碳空间,构建湿地生态系统固碳空间,优化草原生态系统固碳空间,划定冻土生态系统保碳空间。要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碳汇主体作用,稳固耕地生态系统增汇功能,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草原生态系统增汇能力,保护冻土生态系统碳汇功能。要发挥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国土绿化工程、自然保护地建设重大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等重大生态工程增汇作用。要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生态系统增汇的第一驱动力,不断推进生态系统增汇的研究创新、机制创新、应用创新、成效创新,推动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规划》制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分解;加大部门协同,形成推进合力;强化人才支撑,畅通交流渠道;宣传低碳理念,营造良好氛围等五项措施,确保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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