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2022年10月25日,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相关要求,长春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其草案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23日进行公示,共 30 天。
《规划》包括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到2025年,规划将长春建设成为引领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到2035年,打造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到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典范城市。
《规划》包括目标与战略、打造协同发展的现代化都市圈、构建现代高质的农业农村格局、塑造系统连通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格局、营造活力多元的幸福宜居家园、完善韧性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8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