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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耕地保护激励奖补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适应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激励奖补机制,调动各级相关部门保护耕地的 主动性和积极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助力乡村振兴。
《办法》明确,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由市级设立5,000 万元耕地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其中耕地保护激励资金2,000万元,依据区县、镇(街道)耕地保 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进行通报表扬,镇(街道)给予资金 奖励;耕地保护奖补资金3,000万元,每年根据各区县耕地面积占比直接下达区县。
《办法》明确,由西安资源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市级考核部门负责 对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任务完成情况、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粮食播种面积情况、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 务完成及后期管护情况、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违 法情况等。
《办法》还明确了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方面,主要用于农田范围内的沟、渠、路、井、桥、涵、闸、电等基础设施的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方面,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培肥地力;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方面,主要用于保护标志标识的更新更换、耕地保护“田长制”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