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5日,为推动苏州城市结构再优化、功能再完善和品质再提升,全面改善苏州人居环境、人文环境和营商环境,《苏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施行,提出到 2025年底,将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打造城市更新“苏州样板”。
《方案》明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和苏州高新区两大片区作为城市更新试点先行先试示范区域。其中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以古城保护更新为导向,坚持成片改造、整体 推进,保持古城“水路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 盘格局和“小桥、流水、人家”的城市风貌,在坚持整体保护的基础上推进古城有机更新。苏州高新区则以产城融合为目标,计划五年内完成产业用地更新1万亩,重点推进浒关工业园、苏钢 厂及周边等片区的低效用地更新,推动城市功能更新、品质更新、管理更新,打造创新资源最集聚、创新生态最活跃、创新协同最高效的产业科创主阵地,助力苏州打造全国“创新集群引领产业转 型升级”示范城市。
在保护传承与利用历史文化方面,《方案》 提出,要用“大苏州”理念加强全域保护;用“大 景区”标准推进活态保护,树立“城区即景区, 旅游即生活”的理念;用“绣花”功夫推动有机更新,打造一批如25号街坊和环苏大文创生态圈建设等有机更新示范项目;用“苏州话”讲述精彩故事, 推动苏州“江南文化”更好地走出去。
为了完善与优化城市民生服务功能,《方案》提出,要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构建15分钟便民生 活圈;强化教育医疗服务供给,完善15分钟医疗服务圈;着眼片区改造,将以32号街坊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区等项目为试点,积极探索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政府与企业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此外,实施“苏式空间”微更新,从宜居住区、魅力街角、口袋公园等要素着手开展城市微更新行动,不断唤醒家门口的沉睡空间,以“苏式空间”营造“苏式生活”。
与此同时,《方案》还提到,要推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对既有建筑进行全覆盖排查;加强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破除行政边界,缝合割裂空间;统筹谋划实施城市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 重塑城市生态基底等多项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在实施保障措施上也有所创新,提出要建立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的工作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引导群众自发进行改造,将“要我更新”转变为“我要更新”;建立“政府-市场-公众”等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机制,鼓励居 民、企业、开发商、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推动驻区设计师服务制度,全过程、陪伴式引导居民有效参与更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