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 月 4 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到 2025 年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治理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阶段目标,到2022年底前,完成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并向庭院管网延伸,雨水排放能力显著提高。到 2023 年 底前,各城市结合实际全力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 空间治理与修复、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 涝水排放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防洪提 升工程,基本建成排水防涝智慧平台,形成日常维护、应急处置、部门协同等长效管理机制,排 水防涝能力得到系统化全面提升。到 2025 年,各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得到全面落实,城 市建成区面积的 50% 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形 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 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 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治理目标, 基本消除“城市看海”现象。
按照《实施方案》,河北省将系统建设城市 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
第一,统筹推动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到 2025 年,建设和改造调蓄设施 183 座, 增加调蓄能力 1,434.88 万立方米。
第二,大力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到2025年,建设和改造城市排水管网3,024.76公里;建设和改造排涝泵站 114 座,增加抽排能力 852.17 立方米 / 秒。
第三,多措并举打通排涝通道。到 2025年, 建设和改造排涝水系381.09公里。
第四,大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 缺水型城市应大力推广应用雨水收集、储存、回收利用系统,提升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五,实行洪涝“联排联调”。充分发挥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作用,强化与周边省(市)对接会商,建立健全洪涝灾害跨省调度和防范工作机制。
第六,加强智慧平台建设。结合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搭建省级排水信息监管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