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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重庆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对更新改造实施对象、实施主体、出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
《方案》明确,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象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经评估无法保障安全运行的燃气市政管道、燃气庭院管道、燃气立管、燃气站场、用户设施及配套阀井、调 压箱(柜)、安全装置等设施。
《方案》明确,要建立改造资金由城镇燃气 经营企业、政府、用户合理共担的机制。
《方案》明确,各区县已申报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所含的城市燃气管道项目,或经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判定为需要立即整改的城市燃气管道,应于 2022年9月前实施改造。
《方案》还提到,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已纳入国家“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力争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四年任务、三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