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北京印发《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 共包括加大项目统筹谋划力度、支持老旧厂房空间升级改造、引导利用老旧厂房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四大模块十大措施。核心内容如下:
一、全面加强老旧厂房统筹管理。全面梳理工业腾退空间和闲置、低效老旧厂房地块和项目情况,形成底账清单按季度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局, 汇总形成台账;总投资达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纳入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
二、加大老旧厂房重点项目谋划。积极挖掘老旧厂房空间资源,强化市区资源协同,吸引重大、示范性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原则,有序推动老旧厂房改造重点项目如期完成。
三、推动腾退空间改造利用升级。鼓励通过自主、联营、租赁等方式对老旧厂房等产业空间开展结构加固、绿色低碳改造、科技场景打造及内外部装修等投资改造。
四、统筹区域综合性更新。鼓励结合周边资源利用老旧厂房建设定位清晰、功能突出、辐射带动强的科技园区,带动周边区域创新发展。
五、积极鼓励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在京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六、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建设新型网络设施、数据只能设施、生态系统设施、智慧应用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七、支持创新主体中试线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老旧厂房开展以一致性测试、小批量生产为目标的中试线建设,鼓励国家级和市级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自建或联合科研院校开展以规模化生产、测试验证生产工艺成熟度和工程实现可行性为目的的中试线建设。
八、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围绕主导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老旧厂房空间资源,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特色园区。
九、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鼓励各区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对闲置、低效老旧厂房进行更新改造;对于无法更新改造的工业腾退空间和闲置、低效老旧厂房,提倡各区通过收储回购等方式盘活利用。
十、鼓励和引导多元资本参与。加强政府统筹和引导,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政银企三方合作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厂房更新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