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我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以来全国首个获批的省会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对南京市国土空间作出全局安排,是南京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依据和基础。
根据《规划》,南京的定位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东部产业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等功能,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京篇章。
《规划》为耕地保护划定底线。根据批复,到2035年,南京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7.9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6.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96.6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92.5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同时,《规划》要求落实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根据批复,南京要服务构建承东启西的双向开放枢纽,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引领南京都市圈现代化建设,加快江北新区发展,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另外,作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提出,南京要以全面保护、整体保护、积极保护为原则,实现中华文化重要枢纽、世界古都杰出代表、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目标。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加强历代都城格局、明孝陵等世界文化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