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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发文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
上传时间:2024-06-30 来源:市编研中心

2024年6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强化任务分工和政策协同,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旨在加快建立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增进碳足迹工作国际交流互信,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  

碳足迹通常是指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的特定对象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特定对象包括产品、个人、家庭、机构或企业,石油、煤炭等含碳资源消耗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小。  

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四方面22条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等。其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基于自身实际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创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公共采购、公众消费、绿色出行和碳普惠场景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为国家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目前,全国已有城市积极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工作。比如,65日,上海启动“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发布了包括钢铁、“新三样”等重点出口产品以及家具、巴氏杀菌乳等民生消费品等首批11项产品种类规则采信清单,解决了产品碳排放的核算应当算什么、怎么算以及如何算得准等关键核心问题。  

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分阶段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衔接取得积极进展。  

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应用环境持续优化拓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因子数据库与碳标识认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质性参与产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  

在政策层面,我国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等相关政策。 

此次《实施方案》提出,政府部门探索开展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的产品碳足迹分级评定和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参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自身和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推动企业挖掘减碳潜力、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  

《实施方案》坚持系统观念,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从产品碳足迹着手,完善国内规则,促进国际衔接,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区全力打造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以试点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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