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202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要求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持续推进重大基础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结合气象和地震等部门预测综合研判,今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较近五年平均水平偏高或接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为华东地区南部、中南地区的西部和东部局部、西南地区的中南部和东北部、西北地区的东南部和西北局部,需要重点关注浙江、安徽、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和甘肃等地的地质灾害防范。
《要点》明确,一要严防“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充分利用综合遥感识别、汛前全面排查结果,结合群众报灾和隐患点核查情况,研判可能发生的风险,要特别加强人口密集区及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等重要区域的地质灾害防范。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防灾责任制,防控工程建设领域和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风险。组织开展培训演练,提升社会公众自主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防灾意识。强化预警响应闭环管理,明确各有关单位响应责任和措施,持续提升“人防+技防”的工作成效。
二要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紧盯短时强降雨、极端降雨、持续性降雨、夜间降雨和旱涝急转等情形,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坚持发挥群测群防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细化,加强对已建专业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预警与隐患点险情预警有机结合、有效衔接、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继续坚持专业技术队伍“驻县包乡”工作机制,并将其纳入当地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规定。
三要持续开展重大基础工作。优化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工作,持续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重大隐患综合遥感识别,逐步从发现隐患向重要区域和重大隐患动态监测转变。强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对重点集镇人口聚居区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开展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工作,科学划定风险区,17个重点省份深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经验总结并逐步扩大至辖区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县(市、区),其他省份汛前确定试点区域并启动试点工作。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加强调查成果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的应用。持续推进全国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