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1-81872031
工作动态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规划信息 >> 规划要闻>> 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4-04-30 来源:市编研中心

2024年4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围绕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进而建设好村庄、好乡镇、好县城的目标,从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方面开展评价。可根据自身特点增加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做到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

《通知》提到深入开展调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保持评价样本县稳定性,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样本县范围,并确定省级乡村建设评价专家团队,于2024415日前将样本县和专家团队名单报住建部备案。要组织专家团队赴样本县进行调研,收集相关数据资料,掌握样本县乡村建设的总体情况。广泛开展村民和村干部问卷调查,进行入户访谈,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需求。在每个样本县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个乡镇、10个村庄开展蹲点式调研,实地查找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乡村建设有关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1231日。调研工作要于20246月底前完成。

电话:0431-8187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