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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上传时间:2024-02-29 来源:市编研中心

2024年2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文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延边州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开发开放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底线。到2035年,延边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60.4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9.5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3528.8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9.04亿立方米。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全域保护、集约开发”的州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落实现代农业建设要求,推进种植业、养殖业以及长白山特色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布局,营造“山地特色”农业空间。筑牢东北虎豹栖息地、长白山等生态屏障和图们江、牡丹江等生态廊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守护“长白林海”生态空间。推动延吉市扩容提质,全面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强化珲春市和敦化市东西两翼的集聚能力,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强化全域风貌管控,打造“山川秀美、乡野和美、城市精美”的山水文化融合全域景观风貌,彰显“多元文化”魅力边疆。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化发展。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和互联互通,完善区域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构建“两横三纵”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延吉综合交通枢纽和珲春物流运输枢纽。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规划监督执法,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建立健全州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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