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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上传时间:2024-02-29 来源:市编研中心

2024年2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文如下:

一、原则同意《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吉林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北新型工业基地、世界冰雪旅游目的地和生态宜居魅力江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底线。到2035年,吉林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54.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28.6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7076.4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4.44亿立方米。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黑土为底、两屏护水、一核驱动、一带联通、点轴支撑”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强化农业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打造国家重要农产品加工基地、集散基地和寒地黑土稻米之乡,夯实“三区一核多园”现代农业格局;统筹推进各类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和系统修复,以松花江干流为主轴,夯实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作用,优化“一江一心两屏多廊多点”生态保护格局;优化城镇功能空间,集中力量提升吉林市中心城区能级,引导大中小城市协调、有序发展,推动形成“一核一带四城两轴”城镇空间结构。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构建“一廊-两轴-两带-六心-多组团”空间结构。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严格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化发展。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构建“一带、两城、三线、五片区”保护结构,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范围和管控措施,强化对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及相依托的自然山水环境整体保护、系统活化利用。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强化风貌引导,塑造山地森林风貌区、河谷城镇风貌区、平原郊野风貌区,彰显吉林市特色景观魅力。

六、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和互联互通,完善区域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综合交通设施网络,提升中心城区、县(市)及重要节点的对外交通设施能力与交通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规划监督执法,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建立健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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