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8日,《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实施“十县引领、百村示范、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力争到2025年,建成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打造“百村示范”村600个左右、“千村美丽”村3,000个左右;到2035年,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因地制宜壮大县域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加强美丽乡村规划管理。具体为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省村庄规划管控功能全覆盖。落实点状供地政策,安排农村村民住宅专项保障计划指标。严格依据规划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抓好乡村畅通工程:到2025年,整治“畅返不畅”公路17,047公里,新改建公路8,943公里,通硬化路的自然村屯达到97.1%;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强化科学安全储粮,到2024年基本消除“地趴粮”。到2025年,打造省级宜居建造试点村16个,农房建管覆盖率达到90%。
四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包括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7%,到2035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治尽治,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到203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加强农资供销服务:到2025年,农资经营服务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到2035年,覆盖70%以上的行政村;畅通农村商贸物流: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多功能便民服务站全覆盖,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点5,500个,到2035年,农村物流网络实现全覆盖。
六是提升乡村组织建设水平。包括建强基层党组织;强化乡村治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