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9月11日下午,《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局级终审会在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韩会志、市规自局副局长卢威、市人大、市司法局立法处、市规自局政策法规处、市编研中心等有关同志,以及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条例》政协协商、法律顾问团以及上级单位意见采纳落实情况进行了研讨,并对《条例》内容进行逐条审议。《条例》顺利通过局级终审会。
下一步,起草小组将按照立法要求,高质量完成《条例》立法后续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出台。
城市设计研究部_刘畅 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