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展示
2016年6月,王君正书记在市规划局调研时强调,“坚持把全市城乡地域全部纳入规划范畴,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市规划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随即启动了《长春市空间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2017-2035年)》编制工作。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2017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春市先后被确定为省级空间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长春市空间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2017-2035年)》编制是两个试点的重要工作内容,对城乡功能布局、城乡规模等级、城乡职能分工、城乡空间布局、要素配置和空间管控等方面开展先行研究探索,为两个试点工作的推进提供技术成果和规划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