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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第二厅舍史画
上传时间:2023-07-21 来源:市编研中心

      1932年7月,伪满洲国政府在新京(长春)的大同广场(人民广场)的西南,建造了“第二厅舍”。建筑由相贺兼介设计,三田组施工,砖混结构,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主楼屋顶塔楼林立,中央重檐四角攒尖顶主塔高耸,四座卫塔分立两侧,成为“国都”建成的首座“满洲式建筑”。


正在建设中的第二厅舍


       1933年6月,第二厅舍建成后,由伪满司法部和外交部各占用一层,共同使用,伪满司法部和外交部搬走后,建筑由首都警察厅使用。


首都警察厅时的第二厅舍


      1945年东北光复后,该楼临时做过苏联红军的医院,后由中华民国长春市警察局使用。1946年4月在长春第一次解放时,塔楼被炮火焚毁,虽后经重新修缮,但没有恢复原来的高度。


中华民国长春市警察局


      1948年长春解放后,大楼由长春市公安局和长春市国家安全局使用,被定为吉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长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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